陪酒女被轮奸 被告受到重判

被轮奸

一审判决书中显示,在2014年2月,一女子袁某经朋友介绍与5名被告人徐某等在酒吧娱乐,饮酒结束后,5名被告人分别向袁某等支付了800元小费,次日,3时许,袁某被带离酒吧,前往酒店,随后5名男子,趁袁某昏睡不醒无力反抗之机,先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。袁某醒来后向5名男子索要2万元。协商未果后,女子报警,称自己被人轮奸。